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期限是多久
两年,参保职工应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两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结算,具体申领时间限制以参保地为准,逾期未结算的原则上基金不再予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比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30×128=21760(元)。
生育津贴领取有时间限制吗
分娩后60天至180天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需要带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