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发生在钱塘江之江路的潮水漫堤,导致7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据了解,本次事故中受损的7辆车,其中人保和太保各承保2辆,平安承保3辆,目前均已报案,保险公司正在进行查勘定损。
平安保险理赔负责人表示,像这种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在毫无警示和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被漫过江堤的潮水冲击所造成的损失,只要车辆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就要在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和限额内予以全额理赔,不存在“潮水全责,拿不到保险理赔”的情况。
据介绍,在车损险条款中,关于洪水的定义包括了洪水、潮水等水流漫上堤岸或者倒灌等情况,只要不是车子开到江堤以下非行驶道路遭受的洪水损失,都可以获得保险理赔。
但如果发动机在本次事故中受损,而车子又没有投保发动机涉水险的话,发动机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一辆特斯拉在本次事故中受损,由于纯电动汽车没有发动机,因此不存在发动机责任免除的问题,如果涉及“三电”方面的损坏,则按车损险中的电器受损条款进行理赔。
至于责任认定,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次事故,责任确实在大潮,而且监控视频看得非常清楚,因此受损车辆不需要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按正常程序进行理赔。
据介绍,在类似的灾害事故中,如果保险理赔需要证明材料,除了交警部门,港航、路政、水务、消防等相关责任单位也可以出具。
此外,从监控视频还可以看出,有几辆车在潮水的推动下撞到了一起,并造成车体损坏,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事故责任和理赔呢?
另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理赔负责人表示,洪水、火灾、冰雪冻灾等灾害中发生的车辆互碰事故,一般的处理原则是车辆找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前提同样是投保了车损险。
据了解,7辆受损车中,有一辆车没有投保车损险,因此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另有一辆因为事发时车窗打开进了水,导致车内饰及财物受损,目前仍在查勘定损,其他车辆基本已定损结束,大多只是外观受损,损失不大,预计很快就可以完成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故发生在车险改革正式启动的第二天,新旧商业车险条款对于事故的理赔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
就本次事故来说,老条款中,如果车辆没有投保发动机涉水险,保险公司无需理赔发动机损失;而在新条款中,发动机涉水责任包含在车损险中,车辆只要投保了车损险,潮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就必须理赔。
据了解,事故中受损的7辆车,投保的全部是老条款。
还有一个情况也要引起注意,虽然本次事故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且发生得很“冤枉”,车主无责,但由此发生的理赔有可能会计入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进而影响下一年保费。在老条款下,一次赔款事故就有可能导致下一年保费优惠清零,也就是无优惠;而新条款对于偶然事故更宽容,一次赔款事故对下一年保费影响相对更小一些。
不过是否计入NCD,保险公司说了不算,而是由保险行业协会确定。在以往发生的台风等巨灾理赔中,此类赔案有些计入了NCD,有些没有计入,视具体情况而定。
自2020年9月19日起,浙江全省交强险已全部切换到新条款,总责任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商业车险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尚未到期的商业车险仍执行原条款,新投保单则执行新条款。
新车险将显著降低车主保费支出。据浙江银保监局提供的数据,以2019年为例,浙江(不含宁波)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超过1400万辆,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424亿元。车险综合改革后,在承保机动车数量和保障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可以为消费者减少保费支出50亿-100亿元。
不过具体到每辆车则不一定,总的原则是,有良好驾驶习惯和理赔记录的车辆,保费会大幅下降,反之则有可能不降反升。